現任會長曹江林(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現任副會長兼秘書長王保祥。
現任監事會監事長顧超。
協會集中了一大批大中型國際國內頂級家居裝飾裝修材料生產、科研、銷售和物流企業、境內外上市企業和世界500強企業,協會擁有會員企業近2000家。其中,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CTC)、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新型建材工業杭州設計研究院、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橋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闥闥同創工貿有限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頂股份有限公司、奧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法獅龍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玉馬遮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大門新材料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廣東華潤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投資有限公司、阿克蘇諾貝爾漆油(上海)有限公司、藍天豚綠色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匯龍色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廣東芳園盼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好易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愛麗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愛康企業集團(上海)有限公司、箭牌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圣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中財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白蝶管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特普麗裝飾裝幀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歐雅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雅琪諾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潤居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廣東邁丹尼定制家具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優秀企事業單位,均為本協會會員單位。
協會設有專家委員會、行業自律委員會,匯集了國內頂級家居裝飾裝修材料行業專家、學者,為行業標準化體系建設、科技進步、行業自律,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協會設有輕鋼龍骨分會、建筑塑料及給水排水分會、建筑涂料分會、石膏制品分會、墻紙墻布分會、天花吊頂材料分會、建筑遮陽材料分會、金屬裝飾材料分會、彈性地板分會、門窗幕墻分會、陶瓷分會、智能廚衛分會、定制軟裝飾分會、全屋裝配分會、驗房及環境治理分會、整木定制分會等分會。
協會秘書處內設綜合管理部、會員服務部、戰略發展部、投資促進部、網絡信息辦公室、財務部、會展部等辦事部門,為會員企業提供信息交流、技術咨詢、政策支持、戰略發展研究等咨詢服務。
協會擁有中央級刊物《裝飾裝修天地》等國內公開發行的一網一刊、微信公共服務平臺。
協會成立以來,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圍繞著“行業宣傳、品牌培育、互聯網+、行業創新、標準化建設、綠色發展、智能制造”等重點工作,引導行業向節能、環保、低碳、安全的高質量方向發展,努力推動我國家居及裝飾裝修材料行業構建雙循環發展的新格局,為實現“宜業尚品,造福人類”行業發展的新目標不懈奮斗;積極發揮企業與政府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通過落實產業政策,參與政策建議,開展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現“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政府、服務社會”打造國家級協會的新目標。
(一)參與制定國家和地方政府推進裝飾裝修材料行業的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經濟政策、技術政策及相關標準等;
(二)開展裝飾裝修材料行業調查研究,收集、分析國內外裝飾裝修行業信息,發布裝飾裝修行業年度發展報告等;
(三)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裝飾裝修材料行業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示范試點,編制實施方案、組織項目論證、實施效果評估等;
(四)開展行業先進、適用技術、新產品和創新模式的推廣應用,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組織實施行業領域的技術成果評價、鑒定等;
(五)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或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舉辦行業發展的相關論壇、展覽、培訓等活動;
(六)根據規定參與出版裝飾裝修材料刊物,建設相關網站,開展裝飾裝修材料行業的相關宣傳教育活動等;
(七)推動建立行業自律和行為規范,維護行業公平競爭;
(八)推動和促進裝飾裝修材料行業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九)維護協會會員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訴求和建議;
(十)受政府部門或其他有關單位的委托,開展與裝飾裝修材料有關的業務工作;
(十一)為政府、企業和會員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條 中國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從事裝飾裝修材料生產、經營、科研、設計等企事業單位自愿組成的非盈利社會團體,是自律性行業管理組織。
第三條 凡協會會員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設計、生產、銷售、服務和原材料商等產業鏈企、事業單位或個人都應成為本公約的成員單位或遵守本公約。
第四條 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行業自律的基本原則是:守法、公平、誠信。
第六條 自律委員會的日常辦事及執行部門為:行業自律辦公室,負責公約和實施細則的制修訂;及時收集、傳達自律信息;受理自律檢舉;開展調查;會同相關委員開展監督、檢查、調解、認定等具體工作;維護成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并向自律委員會負責。
第七條 自律委員會的設立和撤銷,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表決通過(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決定)。
第九條 在國內外的行業活動中,開展誠信、合法、公平、正當、有序的市場競爭,反對采用不正當手段和行業內部競爭行為,并承諾履行如下自律義務:
(一)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遵守國家有關保護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要以合法公平的方法獲取科技成果、專利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二)遵守國家或行業認證規則,不偽造或冒用名優品牌或質量認證標志,不使用過期的認證證書,做到不合格產品不出廠;
(三)不申請、不接受不具備認證資質的機構的認證,不使用不具備認證資質的機構頒發的證書;
(四)嚴格遵守《廣告法》相關規定,不誤導消費、不貶低他人產品、不損害其他企業的聲譽,不散布損害競爭者商業信譽和產品聲譽的信息;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不與招標方合謀或與其他投標方串通投標;不采取帳外回扣等暗箱操作進行促銷;
(六)不以竊取或利誘獲取等非法手段侵犯他人商業秘密;
(七)積極落實國家建筑材料行業發展規劃,不生產國家或行業明令淘汰產品;
(八)加強企業管理,按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不合格產品不出廠,依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客觀公正地檢測,提供實事求是的檢驗報告。
(九)增強環保意識,不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料,生產過程中不污染環境,盡可能利用各種廢料,不向市場提供有毒有害、損害消費者健康和損害環境的產品。
(十一) 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侵犯消費者或用戶的合法權益。
(十二) 自覺維護本行業利益,不做有損本行業形象的事。
第十條 遵守國際貿易規則,積極應對貿易保護主義。
第十一條 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堅決反對為獲取自身利益而犧牲國家利益和行業利益行為,堅決反對成員單位惡意壓價、相互拆臺、哄抬價格、惡意抹黑等非正常市場競爭行為。
第十二條 尊重技術和人才,做好自主創新,提倡自主知識產權,發展符合雙碳目標政策的產業,鼓勵開發綠色、低碳、環保、節能、健康的產品為行業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三條 加強溝通協作,研究、探討、制定我國行業發展戰略,共同創造和諧的行業發展環境,對行業發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第十四條 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已經簽署各分支機構子行業自律公約的成員單位,在本公約生效后,自動轉為本公約成員單位。
第十六條 成員單位應充分理解并自覺履行本公約的各項自律聲明和規則。
第十七條 成員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時,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團結友好的原則,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也可以請求自律辦公室進行調解,自覺維護行業團結,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第十八條 成員單位違反本公約的,其他成員單位均有權向自律辦公室進行檢舉,要求自律辦公室進行協助調查,自律辦公室也可以直接進行調查。自律辦公室將根據公約條款和協會的有關規定,將調查結果上報至自律委會員,調查結果經自律委員會核實通過后,向全體成員單位公布,必要時向相關政府部門反映。
第十九條 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成員單位,由自律委員會視不同情況給予批評、限期改正、在成員單位內部通報、行業公開通報、取消成員單位資格、取消協會會員資格、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處置建議等處理措施,經自律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條 對遵守自律公約具有良好守約記錄的會員,應以適當的方式給與獎勵。
第二十一條 所有成員單位均有權對自律辦公室執行本公約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進行監督,有權向自律委員會檢舉自律辦公室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公約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自律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在實施和履行本公約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十四條 公約修改。經自律辦公室或本公約十分之一以上成員單位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單位同意,可以對本公約進行修改,修改結果報會常理事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 公約成員單位可自愿退出本公約,但需書面通知自律辦公室;自律辦公室定期公布加入和退出本公約的單位名單。
第二十六條 本公約由自律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公約經2021年11月26日協會五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三、中國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協會專家委員會工作條例(2021修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我國家居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行業持續、健康、綠色、有序發展,促進行業名牌戰略、人才戰略、創新驅動戰略的部署和實施,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充分發揮專家委員咨詢、服務、指導、創新、引領作用,規范專家委員的活動,結合行業發展需求,制定了中國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工作條例。
第二條 專委會作為協會的智囊團隊,須堅持“科學發展、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為政府服務、為企業服務、為行業發展服務”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面向行業、面向企業、面向社會,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發展。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條 專委會的組織形式和機構設置
1.專委會委員任期五年(同協會理事會任期),設置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名。
2. 主任委員:從事專委會業務范圍內的領導工作,對協會負責。
3.副主任委員:負責不同專業領域(是指有分支機構設置的專業領域)并牽頭領導該專業領域的業務工作,對協會和主任委員負責。
4.委員:專家委員會成員,從事本專業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工作,發揮技術引領作用,并為其他相關專業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5.專委會內設專委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專委辦),設主任一名,由協會秘書處委任,負責專委會的具體工作事宜,為專委會服務,接受專委會主任委員領導,對專委會主任委員負責。
6.專委會內設專業領域工作組(以下簡稱專業組),由專委會副主任委員任組長。
7.具備條件的專業領域,經協會專委會批準,由所在專業領域的副主任委員牽頭,設立專業組。專業組對外開展業務、發布信息等,需報專委會批準;對外發布信息時,應使用規范全稱。
8.專業組視項目開展情況,確定是否設置辦公室(非常設機構)(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為非常設機構,設主任一名,由協會秘書處委任,負責所涉專業項目具體工作,接受專委會主任委員領導,對專委會主任委員負責。確實因業務開展需要設置辦公室時,需報專委會批準同意,協會備案后方可設置。
第四條 專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度會議,研究、討論、總結、部署行業和各專業領域內的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各專業組根據專委會工作安排,開展活動。
第五條 專委會接受協會統一管理,所涉及本行業的年度議案需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協會秘書處代行其責;各子專業領域的議案由各專業領域委員會組織上報協會專委會,專委會統一上報。
第六條 專委會委員的產生
專委會委員實施聘任制,其中:
1.委員的產生,采用自薦、推薦相結合,由協會、分會提名等方式,經半數以上協會常務理事同意,通過會長辦公會確認、會長批準后生效。
2.擬任專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由秘書處提名,選舉產生。
3.副主任委員,各專業領域一名,從本專業委員中選舉產生。
4.主任委員一名,從專家委員中選舉產生。
5.受聘專委會委員、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經秘書處審核、會長批準后,由協會頒發正式聘書。
第七條 專委會委員的解聘和辭聘
1.委員不能履行職責,經常無故不能參加專委會或專業組活動及不適宜擔任委員的,由專委會提出解聘報告,經會長批準后解聘。
2.委員本人要求辭聘,視原因,同意辭聘或解聘。
第八條 專委會委員的基本要求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方針政策;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工作積極,具有奉獻、服務精神;保守行業、企業的商業及技術等秘密。
2.熱愛本職工作,有為行業服務的意愿,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一定成就,在專業領域中有一定造詣和影響力,或為國內經濟、技術、管理權威及企業、院校、科研院所專家、學者等。
3.熟悉行業最新技術和行業發展動態,有較強的調研、分析、評價能力,能夠幫助行業、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職稱或相應的業務水平。
4.愿意承擔專委會交辦的任務,并參加相關活動。
5.新委員的加入,需要兩位在任委員推薦。
6.年齡不超過75歲(特殊情況另行研究)。
第三章 主要任務
第九條 專委會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組織參與行業發展研究論證與行業科技進步工作
1.組織參與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發展報告、行業科技進步計劃的制定與實施,對行業發展規劃、發展報告、計劃方案的起草和實施跟蹤反饋。
2.參與制定淘汰落后產能、落后技術、落后設備、落后產品、產業升級等計劃或報告;提出或參與改進生產工藝、生產裝備等工作;提出、制定相關行業的各類標準,負責協會的團體標準歸口管理工作。
3.協會委托的其它專項工作。
(二)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工作
1.開展行業品牌、專利、科技領域的培育推進工作。
2.開展行業品牌、標桿企業的評價、審核工作。
3.參與產業基地、示范企業的規劃、培育、設立、審核、評價工作。
(三)開展行業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等工作
1.行業發展難點調研,并組織科技攻關,開展技術診斷和現場服務。
2.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新裝備的認定、評價、保護及推廣和應用。
3.介紹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和科技發展動態。
4.編制發布行業技術報告。
5.組織開展行業技術交流與技術合作。
6.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國際專業會議與技術交流會議。
(四)組織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獎的審核、評選和推薦工作
(五)參與行業人才發展戰略研究、技術培訓等工作
1.參與、編制、審核技術培訓教材。
2.新加入委員的入選資格、相關論著、論文評價和認定。
第四章 專家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權利
1.有權參與行業重大科技政策的建議與制訂。
2.對專委會的工作有知情權、參與權。
3.對專委會有關投票事項有投票權。
4.參與行業人員的培訓、指導、咨詢和評價。
5.專委會委員遵循“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按照協會勞務報酬標準,獲取相應的勞務報酬。
6.專委會委員可自愿退出專委會。
第十一條 義務
1.接受專委會安排的工作任務。
2.積極參加專委會各項活動與會議。
3.積極支持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對行業發展和科技進步,提出咨詢報告或建議。
4.專委會成員所在單位,應為專家參與專委會等活動提供幫助和支持。
第五章 委員的自律與管理
第十二條 專委會委員,不得以專委會委員的名義,代表專委會從事與專委會工作無關的活動,造成影響的將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專委會委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與水平,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第十四條 專委會委員,應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成為行業技術、學科帶頭人。
第十五條 專委會委員,任期原則上為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六條 專委會每年度對每位委員的自律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交常務理事會議評定,對表現突出者予以嘉獎,若有嚴重違規違紀者,令其退出專委會。
第六章 經費
第十七條 專委會經費來源
1.社會、企業或個人資助。
2.承擔政府研究課題,政府專項撥款。
3.專委會有償服務收入。
4.協會年度預算中專項撥款。
5.其它合法經費來源。
第十八條 專委會的經費管理
1.專委會經費預、決算,由專委辦提出(專業項目由各辦公室提出),專委會主任簽字,報秘書長審核,會長審批,財務備案。
2.專委辦及各辦公室每年向全體專委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并書面報告常務理事會。
第十九條 專委會的經費支出
1.專委會參與行業等活動費用。
2.為專家提供資料所需費用。
3.專家委員開展專委會工作產生的勞務費、交通、住宿等有關費用支出。
4.專委會活動經費,按預算支出,超出預算報秘書長、會長特批。
第二十條 專委會經費按照??顚S玫脑瓌t,籌集和開支,經費由協會財務統一管理,??顚S?。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由專委會發起討論修改,自修訂后的《條例》經報協會“五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發布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由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經五屆一次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按姓氏筆畫排序)
主任委員:武發德
副主任委員:劉 翼(建筑遮陽及標準審查組副主任委員)、劉久貴 (綜合組副主任委員)、劉正權(門窗幕墻組副主委員會)、(李瑞峰 墻紙墻布組副主任委員)、忻耀德 (金屬材料及標準審查組副主任委員)、陳紅霞(綜合組副主任委員)、者東梅(彈性地板及標準審查組副主任委員)、周麗瑋(綜合及 標準審查組副主任委員)、鄭水林(硅藻泥組副主任委員)、項尚林(建筑涂料組副主任委員)、趙世明(建筑塑料及給排水組副主任委員 )、蔣 荃(天花吊頂及標準審查組副主任委員)
委員:王 靜、王躍斌、王朝陽、尤振豐、孔炳虎、朱樂輝、任 利、劉 洋、劉 強、劉 翼、劉小云、劉久貴、劉正權、牟長浩、嚴邦平、嚴榮杰、杜玉成、李 捷、李 敏、李瑞峰、時沈祥、吳大成、吳克食、邱 強、谷秀志、忻耀德、張 軻、張羽飛、張育新、陸秀清、陳紅霞、武發德、者東梅、林宣益、歐萬里、金福錦、周立杰、周麗瑋、周國軒、鄭水林、鄭建立、項尚林、趙世明、婁彥華、柴 岡、郭洪明、蔣 荃
專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徐剛
